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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山东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森防发〔2020〕1号

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目标

用一至两年时间,在全省森林防灭火重点市、县(市、区)(见附件1)组建一支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素、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具备专业救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投送能力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逐步形成“正规化、职业化”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体系,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兼顾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任务。

二、推进措施

(一)制定方案。各市要按照“政府全面负责,部门依法履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府负责,财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机构、林业主管部门、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时限、责任到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队伍建设方案,明确建队模式、队站布局、人员数量、营区建设、装备配备、经费保障及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方案经本级政府批准,报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备案后实施。完成时限:2020年2月29日前。(责任单位:市县级应急局、消防救援机构;配合单位: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二)人员招录。各森林防灭火重点市、县(市、区)要按照《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见附件3)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人员招收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分步招收原则,2020年4月底前完成市级不少于50人、县(市、区)级不少于30人的招收任务,其余招收员额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各级应急局、各级消防救援机构)

(三)培训上岗。按照“骨干先行先训”的原则,由各支队选送拟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的骨干到总队统一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人员招收完毕后,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先期培训的骨干作为组训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培训完毕经考核合格后,统一上岗执勤,上岗执勤后组织在岗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完成时限:根据人员招收情况适时组织。(责任单位:各级应急局、各级消防救援机构)

(四)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营房建设要科学合理,器材装备及人员被装配备应满足基本的执勤需求,所有建设应于人员集训结束前完成,按照“简洁、整齐、实用、统一”的原则,满足办公、执勤、食宿、训练等基本要求,有条件的市参照《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2),配备齐全车辆装备器材,统一人员服装及营区外观标识,择优选取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的单位作为试点进行复制推广;确有建设困难的,可先确保人员招收培训合格后能够有地方执勤、有场所食宿、有场地训练,配备必要的车辆装备器材,统一人员服装及营区外观标识。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日前。(责任单位:各级应急局、各级消防救援机构)

(五)检查验收。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按照“整合严标准、提升促达标、新队按标建”的原则,建成一支,培训一支;达标一支,验收一支;投入执勤一支,形成战斗力一支。省应急厅、消防救援总队将随机抽查已建成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完好、训练有素、技能优良。(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我省森林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步伐,成立由省应急厅厅长赵豪志任组长,省应急厅副厅长、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王伟和省应急厅副厅长周凤文任副组长,各市应急局局长、消防救援支队1名主官为成员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及时调度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各级政府要落实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履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全程参与方案的制定、任务推进、阶段验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二)明确工作分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按照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应急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薪酬管理办法》。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纳入本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序列,加强队伍的统一管理、统一组训、统一指挥,解决队伍管理和作战训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压实责任、分解任务、挂图作战,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重要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具体到事、精准到点。有关部门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要予以支持和保障。省应急厅和消防救援总队将结合建设情况,对于推进及时、建设高效的单位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对于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

附件:1.山东省森林防灭火重点市、县(市、区)名单

2.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3.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

4.森林消防大、中队营房外观标识及消防员服饰标识(暂行)

5.森林消防大、中队车辆装备配备标准(试行)

附件:

1.山东省森林防灭火重点市、县(市、区)名单

2.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3.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

4.森林消防大、中队营房外观标识及消防员服饰标识(暂行)

5.森林消防大、中队车辆装备配备标准(试行)

原标题:关于印发《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链接:http://yjt.shandong.gov.cn/zwgk/zfgw/202002/t20200225_2584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