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各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制户籍或生源地的职位且户籍保留在盟市或旗县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军人,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旗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盟市、旗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被聘用后不能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5)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该职位且应聘人员学历为高中的,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且是否符合职位报考条件。资格复审过程中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并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比例的职位,以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