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后,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系统(http://bbldbz.pzhl.net/)内自行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评,打印体能测评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至8月26日上午7:00。
2、体能测评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
体能测评内容为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具体标准如下:
男子 | 女子 | ||
1000米 | ≤4分50秒 | 800米 | ≤4分25秒 |
立定跳远 | ≥2.10米 | 立定跳远 | ≥1.70米 |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立定跳远次数不超过2次。缺考、违规或未通过者,不予补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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