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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池州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公告

2018安徽池州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人公告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政策加分

退伍军人予以政策加分。退伍军人报考加1分。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

退伍军人奖励加分: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为准。

上述人员请于11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携带退伍证、奖励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申请加分。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最终成绩×0.6+面试成绩×0.4+政策加分”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最终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审定。聘用人员上岗后食宿自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决定继续聘用事宜。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随时解聘。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期内待遇: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并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其中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

(考务咨询)

原标题:2018年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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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