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县城管队伍,建立奖励机制,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同意万安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实施方案的批复》(万府字〔2011〕165号)和县政府办抄告单(万府办抄字〔2017〕254号)精神,决定从县城管局现聘用合同制城管队员中选聘优秀队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为做好选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万安县选聘优秀合同制城管队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文来
副组长:李桂平
成 员:刘 军 匡奕斌 肖隆杰 肖锡华 陈卫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隆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锡华、陈卫民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人社局和县城管局抽调,办公室负责选聘具体工作。
三、选聘范围及人数
从县城管局现聘用合同制城管队员中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低于2:1的比例选聘4名优秀队员(其中2017年度符合条件的选聘2人,2018年度符合条件的选聘2人),以后每年度选聘2名优秀队员,选聘满15人为止。
四、选聘条件
(一)选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县城管局(大队)连续工作5周年以上,至今仍在县城管局工作的合同制城管队员;
2.本次选聘中所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考核业绩、担任职务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
1.严重违法违纪,参与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的,触犯法律,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处分期限内以及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明显不适合从事职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县城管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11月15日;
报名地点:县城管局办公室;
报名须携带的材料:《万安县选聘优秀合同制城管队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及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