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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新乡延津县招聘审查调查看护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18河南新乡延津县招聘审查调查看护工作人员50人公告

延津县公安局 | 2018-11-29
(四)体能测试

测试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 米。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体能测试的最终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折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

(五)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遇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三、待遇和管理

被录用人员工资由政府出资,不低于延津县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建立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同时配发训练、执勤服装、被褥等物资。驻勤时吃住免费。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聘用人员到延津县公安局工作。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所聘人员身份仍为社会自然人。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发布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延津县公安局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