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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协管人员53人公告

2018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协管人员53人公告

江源区人民政府 | 2018-12-03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只设笔试一个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知识、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超出分类招聘数量情况,则对超出招聘数量成绩并列考生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由至低分最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将在江源区广播电视台、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按招聘序列考试成绩由至低分确定)。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将组织政审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江源区广播电视台、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3、递补规则。考试、体检、政审等相关环节出现人员数量不足时,依据考试成绩由至低分按照“退役士兵”、法律专业、文秘和计算机专业毕业生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法制、文职类协管员数额如出现空缺,则划转为外勤协管员类招聘数额,按上述规则进行递补。

六、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协管员为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白山市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前白山市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将遵从有关法律法规及白山市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工资及保险

协管员实发月工资2500元(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额外缴纳养老、失业和基本医疗保。

八、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协管员各岗位数量均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生报名后必须保持关注江源区广播电视台发布信息情况,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考试日程安排者,后果一律自行承担。

(四)招聘工作由白山市江源区纪委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钦彬()

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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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