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叁位小数。面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二)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
(三)面试地点:望谟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四)本次临聘不设置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当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出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查看分数公布、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等信息请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 )网站或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栏。上述公布的临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体检
各临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临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望谟县住建局统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望谟县住建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由望谟县住建局另行通知。凡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该职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望谟县住建局统一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递补。
八、公示 、聘用及待遇
(一)经面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临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望谟县住建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望谟县住建局与临聘人员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工资待遇按聘用合同协议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临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临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望谟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龚凯),(万宇)
监督电话:。
原标题: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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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