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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晋中灵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招聘公告(30人)

2018山西晋中灵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招聘公告(30人)

灵石县人民政府 | 2018-12-18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若实际报名人数不达2:1招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若男性岗位、女性岗位有一方实际报名人数不达2:1,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名额,核减名额可调剂到另一方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25日。报名地点: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翠峰街33号原乡镇煤运四楼、晋中银行对面)

咨询电话: (刘先生)

(郝女士)

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有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工作证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招聘领导组成员单位和星盛人力资源公司组织。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4、体检、政审

按个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标准为身体健康、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工作要求的(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费,体检单位由招聘领导组指定)。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在灵石县人名政府门户网站()、“灵石发布”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聘用待遇

1、应聘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2、拟聘用的城市管理合同制协管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合格者与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城市管理合同制协管人员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招聘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1500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原标题:灵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公开(劳务派遣)招聘合同制协管人员公告

灵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