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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滁州定远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城市执法大队招聘26人公告

2018安徽滁州定远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城市执法大队招聘26人公告

定远县人民政府 | 2018-12-19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省情和写作等知识。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上午。具体安排为:08:3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仅限查阅卷面累计分,查分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报考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的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办法在面试实施方案中 公布。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2、报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其中,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测评次数均不超过3次;1000米跑≤4分35秒,测评次数为1次。

体能测试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报考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报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报考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岗位的,依次按学历由高到低、参加工作时间由先到后顺序确定;报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的,依次按学历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仅限一次)。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参照公务员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办法

由各招聘单位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由招聘单位和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自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办理。

(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聘用人员工资为19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聘用后,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增加35元,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严格执行回避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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