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2.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3.资格复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②《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③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根据笔试成绩至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复审,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进入面试。
3.面试
结构化面试(综合知识)
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率计算综合成绩。最后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择优聘用。如出现同分情况,按笔试成绩者、军人优先的顺序聘用,必要时进行加试。
3.考试时间:
报名审查通过后,按照报名人数和专业要求安排笔试、面试。以上考试时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用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由东方市执法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3、举报电话:0898-
原标题: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10名城市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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