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体检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征得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政审
由巴南区城市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含对应聘人员本人、直系亲属及近亲属的现实表现、政治历史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个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参加新招录城市管理特勤队员业务培训。
(二)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书》,派遣到巴南区城市管理局工作,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试用期后,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所录用特勤队员档案进行调档管理。
(三)合格人员录用后每月工资、补助、考核等待遇元,单位负责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部分。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特勤工作人员是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城市管理品质提升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