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 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及“石狮人才E家”()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人才网”及“石狮人才E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工作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及“石狮人才E家”()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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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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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