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一试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湄潭县县情等相关内容。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完后当天通知。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5:1的比例依次确定。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试者是否具备拟所需要的实际才能和素质,了解其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回答问题(面试人员每人在5分钟内回答评委提出的2-3个问题,评委根据综合形象、语言表达、回答问题及应急处置能力综合评分)。
3、体检
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后从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参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结束五日内符合条件的提交体检证明。
4、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五日内提交户籍所在地或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案尚未结案的;
(3)本人曾参加邪教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本人有过吸毒史的;
(5)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参加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的。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根据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日)满无问题的,确定聘用。
2、确定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若自愿可续聘。
3、聘用人员,其待遇定为基本工资1570元/月,绩效工资200 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属于单位缴纳的,单位为其缴纳,属于个人应缴部份自己负责)。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聘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聘用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参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参聘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咨询电话:(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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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9月9日
原标题:湄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公开招聘城镇管理执法协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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