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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城管执法队员35人公告

2019河南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聘城管执法队员35人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即:男性考生前30名、女性考生前5名作为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和待遇

依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用人员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聘用制职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后基本工资1900元/月,绩效工资平均600元/月。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的全部事宜,均通过示范区网站()向社会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示范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示范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hb.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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