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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宜宾临港经开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5名公告(第二次)

2017四川宜宾临港经开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5名公告(第二次)

三江人才网 | 2017-12-08

四、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分岗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如有公告中同等条件优先聘用的,据此确定参检人员;如仍无法确定,则增加笔试,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对公示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勤务辅警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执行,文职辅警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补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工资收入每月约2500元左右,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原标题: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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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公安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