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学历高、复退军人、城市管理工作年限长、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
2.考察由上杭县城市管理局考核小组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上杭县城市管理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4.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薪酬及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协管员待遇执行。
2.确定的招聘人选实行试用期二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
用;受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工作;聘用人员原则上1年内不得提出离职申请。
3.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4.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该职位按上述“体检办法”中相应的人员递补办法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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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
原标题: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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