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公道镇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公道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公道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招录对象分配方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城管队员同等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公道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公道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党委
原文标题: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公开招聘城管执法队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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