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面试分A、B两组进行,面试当天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组别。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事务能力等。
面试考官一律外聘。
5、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分为准)A、B每组取前13名为初选人员。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因体检、政审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补充,递补不超过2次。
7、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员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劳务派遣至长丰县城市管理局工作。
2、招聘人员薪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薪资水平不低于5万元(含五险)。月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考核正常元。单位有食堂。
六、其他
(一)笔试费45元/人 ,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县城管局)
0551- (县人社局)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丰县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长丰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