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网、“金海湖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毕节金海湖新区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一)拟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由毕节金海湖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安排。
(二)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考核;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1年一签(含试用期),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1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三)薪酬:试用期待遇按2400元/月标准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金海湖新区统一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实施方案》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薪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
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金海湖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
举报监督电话: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金海湖新区网、“金海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公告或未留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金海湖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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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原标题: 毕节金海湖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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