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确定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公示
考察组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由兴东街道招聘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空缺岗位是否实行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城管协管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实际用人部门承担管理责任,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城管协管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因工作需要,历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东街道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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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0日
原标题:兴东街道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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