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体能测试达标名单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1、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高、年龄小的优先),选岗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满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继续留用的,经考核合格后,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续签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城市执法人员工作岗位的,或者因城市执法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使用的,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进行日常管理,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聘用人员因故被辞退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可根据本简章,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效为六个月。
七、待遇
1、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的人员,基本工资按每月2688元/月发放,每月车补260元,试用期工资按月基本工资的80%发放。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两年增加100元工龄补贴。
3、按规定缴纳五险,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按规定享受工会发放的福利,享受午餐补助
八、附则
1、本简章由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会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布,敬请关注。
原文标题: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分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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