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2日10:00-2月28日19: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考试费。
4、报名地点: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5、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须持下载的《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综合岗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1份。
7、和静县在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1份。
8、中共和静县委、和静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在岗职工,须提供县国资委证明1份。
9、和静县在职“鸿雁工程”工作人员,须提供县基层办证明1份。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3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采取汉语文字试题(不设其他语种)。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加分项:
部队退役士兵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加20分;和静县在职“鸿雁工程”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加10分。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2018年3月5日。
(三)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