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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和静县招聘特勤、综合岗人员115人公告

2018新疆和静县招聘特勤、综合岗人员115人公告

和静县人民政府 | 2018-02-23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8日开始。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在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政审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剂。

(七)公示、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承担工资等各项规定待遇。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