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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麻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6人)

2020贵州麻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6人)

麻江县人民政府 | 2020-04-15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政审及体检

1.体检: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所填《麻江县2020年就业局开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由派出所签字盖章后交回报名点,没有签字盖章的或签有违法记录的视为政审未通过。政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政审通过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政府开发性岗位,不占编制、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临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为1300元每月,并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

招聘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聘为队员,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3892.02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实发月基础工资1900元,年绩效每月500元(年底按工作业绩发放),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按相关规定缴纳单位部分五险842.03元和个人部分五险349.99元),按标准足额发放工资和交纳保险。之后按照《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勤人员等级化管理方案》执行待遇晋升;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职能和职责

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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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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