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成绩比例分配
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者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录用名额1:1比例人数进入体测环节,进入体测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最终考察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相关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与成都世纪后勤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我公司派遣至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初次聘用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岗位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纪律与监督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性、严肃性,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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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原标题:成都世纪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10名派遣制员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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