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岗位 |
招录人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备注 |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执法辅助岗位1 |
52人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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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执法辅助岗位2 |
8人 |
女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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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录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录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到 7月10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莲都区括苍路599号)。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特长说明、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试。
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形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