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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杨陵区选聘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70人公告

2018杨陵区选聘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70人公告

(五)聘用及岗位分配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员,发出聘用通知书,由各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集中培训后,按照报考岗位分配任职。

四、聘期待遇

选聘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实行聘期管理,一个聘期为3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2个聘期,即6年。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本科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3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本科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4500元/月的标准核定待遇。聘用期间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选聘人员按年度进行考核,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可直接转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个聘期内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可转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内违法乱纪的,直接予以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考核当年直接予以解聘。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即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关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