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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用垃圾分类督导员公告(5人)

2020广东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用垃圾分类督导员公告(5人)

(五)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

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

(八)公示、招用

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人员空额情况可在2021年11月16日前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区直机关聘员年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

2.报考者根据工作安排承诺服从统一分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报考人员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低碳总部园A14号楼216室)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本招用公告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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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16日

原标题: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用垃圾分类督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6913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