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评
1.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1.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列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3.体检时需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
4.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5.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由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
1.由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上岗前由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2.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严重违反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制度,有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每年对聘用人员政治思想、工作实绩、作风纪律、学习教育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新聘用城市管理协管员实行月薪制,工资为每月2770元(含社会保险)。聘期内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待遇。统一配发制服。
五、注意事项
(一)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畅通;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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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4日
原标题:平凉市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ongtong.gov.cn/xwdt/ggtz/202012/t20201204_876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