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体能考核平均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大队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正式安排在大队执勤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队员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大队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期间因执勤战备不能正常休息的队员大队统筹安排补休,客观原因无法安排补休的,或休息时间少于国家标准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4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0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0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00 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0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0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0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 1200 元,其他队员为每月 800 元。
3、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均月基本工资的 2倍核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 3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3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1.2 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 5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5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2.5 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0.5 万元。
原消防部队退役官兵无试用期,考核面试通过后按服役年限套改为工作年限,可优先竞选各管理岗位。
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大队按标准保障,被装由大队按标准提供。
八、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 询 电 话: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刘成(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本公告由赣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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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赣江新区赣江新区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c.gov.cn/ncsrsj/tzgg/202012/f0430b53b7424f0a96a023506f0e026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