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市政维修和园林管养护工作,根据《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外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高新办发〔2020〕16号),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简化程序进行招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采取实操面试的方式,实行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择优聘用,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肖力诚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主任
副组长:吴清华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副主任
成 员:马 辉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综合办负责人
曾玉筑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市政园林大队负责人
张志泉 高新区城管处环卫综合服务大队负责人
陈河东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招聘日常工作,马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三、招聘名额、岗位和工资待遇标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泥水工1名,绿化养护工1名,共计2人,详见《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考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工作事业,服从六盘水高新区的管理。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男性要求50周岁及以下,女性要求45周岁及以下)如曾以个人或职工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可视缴费年限放宽年龄要求(缴费一年可放宽一年,最大不得放宽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6.曾参加过非法上访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