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十六届81次〔2020〕15号)决定,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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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年龄 | ||||||
1 | X1 | 城市管理 | 25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 18-35周岁 | 男 | |
协管员 | 中专以上毕业生 | ||||||
2 | X2 | 城市管理 | 5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 18-35周岁 | 女 | |
协管员 | 中专以上毕业生 | ||||||
3 | X3 | 网格化管理 地面巡查协管员 | 8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 18-44周岁 | 男 | |
中专以上毕业生 | |||||||
4 | X4 | 网格化管理 地面巡查协管员 | 17人 | 全日制普通高中、 | 18-44周岁 | ||
中专以上毕业生 |
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主要职责。
1、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公安专业院校、体育院校、武术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2.主要职责:城市管理协管员平时负责协助“两违”、市容市貌等日常巡查监管有关工作;网格化管理地面巡查协管员平时负责协助网格巡查员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巡查管理、拍照取证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月薪2800元(包含社会保险金个人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合同期限2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爱岗敬业、品行良好。
2.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以上毕业生。
3、年龄要求:城市管理协管员在18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网格化管理地面巡查员在18至44周岁(1977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身体状况良好,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等症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招聘程序结束。公告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栏目等媒体上公布。
(二)接受报名
2021年1月 13日至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宝龙职业培训学校,罗阳街道大桥北路506号四楼。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752-6911228。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县级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