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洋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务派遣合同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2021年宿迁市洋河新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工作;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8周岁以下。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3.其他要求: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3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7.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洋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chinayanghe.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参考《2020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2.报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208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527-80600965,联系人:王科长。
网络报名:报名同时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80KB以下),并对照本次公告公布的岗位进行填报,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的考生新建名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表格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的电子照片收纳到本文件包,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yanghecg@163.com,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届时工作人员将进行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不成功。请考生及时到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3.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527-80600965)联系。
4.报名费用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洋河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洋河新区组宣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应聘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