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等。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联合审查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联合审查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审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放弃体检、审查或考察资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合审查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编外人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 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 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最终根据考试、体检、联合审查、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应按时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被录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苑街道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2.此次报名将对考生所提交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不会将考生登记的个人信息用于与招聘无关的其它用途,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由街道统一安排。
原标题: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关于招聘劳务派遣编外用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hang.gov.cn/art/2021/2/26/art_1229175147_3847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