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
考试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5、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奖金,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确定;
3、生活待遇:统一服装、部分岗位提供食宿,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承担。
六、本招考简章由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原标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KocNLsQ8UYj1PZC8RzQ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