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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8人)

2021广东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8人)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4月18日 9:00~11: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门户网站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当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有关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咨询电话:22012568 ;联系人:林先生、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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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招聘聘用人员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3496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