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1.体能测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及考核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聘用及人员待遇
1.拟聘人选从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县城建监察大队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报酬与相关义务:
(1)试用期1个月,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基本工资+月绩效奖金)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绩效奖金3600元,按绩效考核等次年终一次性发放。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工资30元/月。
(2)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续聘。
(3)县城建监察大队免费提供制式服装,并保障装备。
(4)每周工作6天,根据执勤任务和执勤人数作相应调整,无法保证双休日及节假日。
4.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可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必要时发放奖励金。
四、组织领导
按照连委办〔2005〕69号《关于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实施,公开考试招聘全过程邀请县人大、政协、县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参与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
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jx.fuzhou.gov.cn//)是本次招聘发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有关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0591-26238959
监督电话:0591-2612361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录用后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参加吸毒、赌博、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开除。
(二)本公告由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zlj.gov.cn/xjwz/zwgk/gggs/202104/t20210428_40885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