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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2人)

2021广东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2人)

中山市三角镇 | 2021-05-01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三角镇政府招聘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期间不适合岗位的,调整岗位(以新岗位定酬)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执行《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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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中山市三角镇生态环境保护局)

2021年4月30日

原标题:中山市三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招聘普通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sjz/gggs/content/post_1932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