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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用聘员公告(5人)

2021广东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用聘员公告(5人)

2.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打印,手写签名确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上述证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五)体格、考察与公示。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主要对拟招聘人员的现实表现、以往工作单位表现情况、个人征信情况、计生情况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报考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审查证明材料。若发现招考人员有违反计生情况,取消招聘资格。

3.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险一金)具体参照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在笔试前须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前14天内有广州市外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招用公告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19866,监督电话:020-82759566(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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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4日

原标题: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用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7284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