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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0人)

2021福建石狮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10人)

石狮人才网 | 2021-05-20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测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手机APP实操,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比80%,手机APP实操占比20%。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烈士子女;(2)复退军人;(4)随军家属;(5)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三)聘用

1、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市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派遣手续。

2、此次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可对雇员进行续雇。

派遣期间,日常考核管理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安排和落实。雇员应遵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

六、其它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人才网(http://www.sshr.net)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本通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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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

原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s://www.sshr.net/achievement/examnames_show/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