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园区综合检查执法及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配强配齐综合行政检查执法队伍,经批准,根据《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宁综法字[2019]2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助人员48名。具体内容详见《江宁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2021年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录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故意犯罪记录,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行政拘留记录;
4.初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或经手术处理无明显瘢痕,其余身体部分纹身直径不超过3cm;
6.具有履行工作职能的身体条件;
7.热爱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具有敬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8.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中文、外语、计算机、法律专长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1.被公安、城管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因违法违纪开除辞退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jnhrm.com/)、滨江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微滨江)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5月19日至 5月25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滨江开发区职业介绍所报名(飞鹰路11号),逾期不再受理。
3.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江宁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纸质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电子照片以“辅助人员+岗位名称+姓名”为标题发送至bjkfqzhxzjczfdd@163.com;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兼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