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以下简称协管员),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协管员60人,其中:A岗55人,为一线执勤人员;B岗5人,为城管中队办公室文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能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三)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四)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6月6日至2001年6月6日生)的公民。
(五)学历要求:A岗高中或中专(含)以上;B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
(六)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匀称,外观无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
(七)本市范围内退伍军人、党员、具有C1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B岗文秘、财会专业优先考虑,具有城市管理经验的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盗窃、赌博等违法行为被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
(九)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的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 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南京路与卧虎山路交汇,临沂应用科学城院内临沂人才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导航搜:临沂人才学术交流中心)。
3.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柳青街道办事处招聘协管员岗位报名表》1份(见附件1),贴照片;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户口簿(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A岗带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岗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四位);
⑥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2)。
⑦加分项证明材料(退伍证、C1驾驶证、立功证书、学历证书、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预备党员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证明加盖上级党委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初审:报名现场对携带的原件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5.咨询电话:0539-329111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集中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并予以赋分,满分100分。
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30分(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大专学历加10分,函授本科学历加15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30分,义务兵退伍加20分,士官退伍加30分,服兵役期间立功的加20分,退伍军人有嘉奖的加10分,中共党员加20分,入党积极分子加5分,有驾照的加10分,有三年以上执法经历的加10分,总分100分加满为止,不再往上累加。
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