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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沧州市环保局招聘环保辅助人员50名公告

2018河北沧州市环保局招聘环保辅助人员50名公告

沧县人民政府 | 2018-07-09

经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环保辅助人员50人(男性35人、女性15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的环保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在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从事基层一线环保执法及环保检测等岗位的辅助性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分派到沧县各乡(镇)环保所从事相应工作。

三、招聘人数、对象、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招聘人数:

1、招聘岗位:环保辅助工作岗位(合同制管理)。

2、环保协管员50人(男性35人、女性15人)。

(二)报名条件:

1、年龄:1983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出生。

2、学历: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进行学历认证)。

3、户籍:报考者为沧州市沧县、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开发区户籍或沧县辖区生源地。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政治方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或开除公职记录,没有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的其他问题。

后附:2018年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工资2200元/人/月。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每年度对辅助人员考核一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周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每月30元的工龄补助。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为辅助人员统一办理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所有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录取后与沧州市环保局沧县分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