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其中,用人单位负责通过组织报名或业务评估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1.2倍的岗位,视情况相应核减。
4、面试。
主要考察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必需的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河东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5、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对进入范围的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及录用
本次招考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监督联系电话:0539-2030826
五、聘用和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根据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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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简章0712
文章来源:http://www.hedong.gov.cn/info/2299/1063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