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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3人)

2021贵州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3人)

麻江县人民政府 | 2021-07-15

(三)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到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3日下午2:30分,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地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请做好准备,面试时一并展示作为加分项目;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成绩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公告栏或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考评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

2.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聘。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300元。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聘为队员,月工资1900元+绩效,绩效奖励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三)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5-2620777

七、附则

本公告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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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

原标题: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14_69009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