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申请表》一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男,≤4´30合格)/800米跑(女,≤4´20合格)、纵跳摸高(男,≥255厘米合格、女,≥220厘米合格)、1分钟仰卧起坐(女,42个合格)/1分钟俯卧撑(男,25个合格)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数达不到所设定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层级化管理,不低于6.3万元/年(包含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填报《应聘人员健康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金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0579-82165693 0579-8234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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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ews.jhrcsc.com/newshtml/71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