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符合以下情形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用工待遇及管理
1、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核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和餐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城管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一金”。
2、日常管理
(1)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3)实行等级管理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对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分。
3、上岗后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
(1)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的。
(2)工作期间违法乱纪或徇私舞弊的。
(3)不遵守工作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按工作要求完成任务的。
(4)政策法律规定需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九、其他
本次招聘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经开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经开区分局负责解释。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9月12日
原标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797rs.com/news/16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