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群另行通知,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基本法律常识,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通过"招聘群"予以公示;
(4)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职位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群"公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通过"招聘群"予以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六、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
体检时间、报到集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招聘群"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考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九、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马鞍山市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福利待遇
根据规定,由马鞍山市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新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起聘工资按本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标准施行(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安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十二、纪律与监督
1、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马鞍山市人才网"或"招聘群"发布;
4、本《公告》由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5-2486411(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8214572(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局)。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原标题:2021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asrc.com.cn/info/ShowNewsDetail.asp?newsid=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