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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东南州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7名)

2021贵州黔东南州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7名)

麻江县人民政府 | 2021-11-03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0:30;

2.笔试内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党史学习教育相关知识;

3.笔试地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1日14:30分,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技能或特长的请做好准备,面试时一并展示作为加分项目;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成绩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将在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公告栏或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本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进行,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考评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

2.新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被聘用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聘。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3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单位部分“五险”888.68元、个人部分保险367.23元全部由单位代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试用期结束后根据《麻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勤人员年度目标绩效奖励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考核,考核期为2个月,考核期工资待遇和试用期一样;考核合格后聘为队员,每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300元,生活费补助300元交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单位部分“五险”888.68元、个人部分保险367.23元全部由单位代为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另根据不同岗位发放月绩效工资及岗位补贴。

(三)经费保障

招聘人员工资标准、工作经费、“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巡逻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5-2620777

七、附则

本公告由麻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麻江县2021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 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2021年11月1日

原标题: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202111/t20211102_71496595.html